新乡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32号文件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医保〔〕27号)要求,我市现启动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没有办理参保登记的,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属社区(行政村)或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标准和时间

(一)缴费标准: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

(二)缴费时间:年10月1日--年12月15日。

三、缴费方式

(一)集中征缴方式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代征点,缴纳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登记后通过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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